2011年1月1日起,我国进出口关税税目税率将进行部分调整。这是自12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定调后,第一列具备实际操作意义的调控政策。
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为国务院的议事协调机构,具体工作由财政部承担,此举可视为对“积极财政政策”的反映。从调整的内容看,突出强调了保护、支持农业,稳定农产品价格,同时分别针对结构转型、产业调整和改善进口、加大进口制定了一些列有收有放、松紧结合的关税政策。税则内容与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保持一致,但“控通胀”的高度略有提升。若结合发改委表达的明年GDP8%的目标,基本可以判断,明年在“调结构、控通胀”的基调下,“控通胀”有着实际上的优先权。
|